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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市场可为哪些人员办理人事代理
1、国有企事业单位、股份制公司等自愿到人才市场代理的人员。
2、民营企业、民科企业、私营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合资企业、联营企业、集体所有制企业、区街企业、乡镇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3、机关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下岗、分流人员。
4、军队自谋职业转业、退伍军人。
5、自谋职业和自由职业人员。
6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事务所、审计师事务所、证券商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7、外国企业需驻并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。
8、中央各部门及各省市驻并机构的人员。
9、自费出国留学和留学归国的人员。
10、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。
11、辞职或被辞退机关工作人员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12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。
13、跨地区流动人员。
14、其他流动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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